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9-26
288563.com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占用征用林地审核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申请条件: 无
办理材料:1、使用林地申请表;
2、项目批准文件;
3、林地权属证明材料;
4、林木林地状况有关材料;
5、资质单位出具的可行性报告。
办理机构:288563.com林地申报办公室
办理地址:罗山县天元北路与外环路交叉口往南200米路西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到下午5:30)
办理流程:1、用地单位向县林业局提出征占用林地申请
2、县林业局审核并签署意见
3、用地单位逐级上报审批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90000
表格下载:使用林地申请表
事项名称: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
申请条件: 无
办理材料:1、申请表;2、生产用地使用证明和资金证明材料、采种林分证明及生产地点检疫证;3、林木种子检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4、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5、申办林木良种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供良种证明或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 明;6、林木种子检验、贮藏、保管等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办理机构:288563.com林木种子服务站
办理地址:罗山县天元北路与外环路交叉口往南200米路西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到下午5:30)
办理流程:申报→审核→发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90000
表格下载:申请表
事项名称:核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
申请条件: 无
办理材料:1、驯养繁殖可行性报告;
2、申请表;
3、技术、资金、场地证明。
办理机构:罗山县行政审批中心林业窗口
办理地址: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到下午5:00)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县林业局审核→市林业局核发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90000
表格下载:申请表
事项名称: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条件: 无
办理材料:1、申请表;2、采伐单位出具《作业设计书》;3、上年度采伐验收证明;4、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5、公示材料;6、育林基金和植物检疫费发票。
办理机构:罗山县行政审批中心林业窗口
办理地址: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到下午5:00)
办理流程:采伐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县林业局现场勘查→县林业局核发(市管林场由市林业局核发)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90000
表格下载:
事项名称:核发木材运输许可证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申请条件: 无
办理材料:1、林木采伐许可证(房前屋后树木出具村委会证明);2、森林植物检疫证;3、育林基金发票;4、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木材运输申请二次转运的,提供原木材运输证。
办理机构:罗山县行政审批中心林业窗口
办理地址: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到下午5:00)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县林业局签发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90000
表格下载:无
事项名称:核发森林植物检疫证书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 第三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二十一条
申请条件: 无
办理材料:1、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2、产地检疫合格证书;3、省际间调运林木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的,调入单位必须提供调入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检机构或其委托森检机构出具的调运检疫要求书;4、检疫费票据。
办理机构:罗山县行政审批中心林业窗口
办理地址: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到下午5:00)
办理流程:受理→检疫检验→发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90000
表格下载:无
事项名称:核发林区生产用火许可证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
申请条件: 无
办理材料:1、申请书;2、县防火办审核意见。
办理机构:罗山县行政审批中心林业窗口
办理地址: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到下午5:00)
办理流程:受理→现场勘测→发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90000
表格下载:无
事项名称:核发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设立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正)第二十二条
申请条件: 无
办理材料:1、驯养繁殖许可证或提供所经营动物合法来源证明;2、技术、资金、场地等证明材料。
办理机构:罗山县行政审批中心林业窗口
办理地址: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到下午5:00)
办理流程:申请→县林业局审核→市林业局核发一般保护动物证书,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经营证需报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局批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90000
表格下载: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