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8-17
公开指南
根据《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林业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288563.com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林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288563.com办公室。
办公地址:罗山县城关镇天元北路
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6:00,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申请。
联系电话:0376--2190000
传真号码:0376--2190032
通讯地址:罗山县城关镇天元北路288563.com
邮政编码:464200
电子邮箱:luoshanlyj@126.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林业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罗山县林业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信息:
1、县林业局及其工作机构领导名单;
2、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责;
3、县林业局转发的规范性文件;
4、行政许可及办事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流程图等;
5、林业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情况;
6、林业工作动态;
7、依法应公开的其它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forestry.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林业信息,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288563.com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288563.com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林业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林业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人,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位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林业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相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它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参观附页流程图。
(三)收费标准。
1、检索费。政府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缉等。检费费收费标准为每件 元。
2、复制费。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
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的每页A4纸为 元,彩色打印的每页A4纸为 元。
磁盘:每张 元。
光盘:每张 元。
3、邮寄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4、递送费。按照市场价格收取。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时,可以在《288563.com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