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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职权目录
姓名:李太友
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1、召集、主持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实行集体决策。
2、审定提交由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决策的议题。
3、组织、带领局班子成员实施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主持制定全县林业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组织推进全县林业工作,解决林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主持制定财务预、决算方案,重大收支计划调整方案和大额资金使用方案。对全县林业工作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5、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各自分工,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6、督促检查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及重要工作执行落实情况,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7、主持召开局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有权进行讲评,肯定成绩提出问题并提出希望。
8、审定签发以党组和局名义上报或对外的文件、林业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
9、对林业局上级单位、县委、县政府重要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措施等有关事项及局机关股室、局属二机构的请示进行批示。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向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股级干部调整意见。组织酝酿干部任免人选,指导制定干部调整方案。
12、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重要干部。
1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代表局党组向上级党组提名推荐干部任用人选。
14、受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委托处理其他事务的权力。
姓名:谭雁冰
职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1、参与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县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局日常工作,及时解决协调分管工作中的重大及难点问题。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负责党务政务、人事教育、林业项目、公益林管理、招商引资等工作。联系人事教育股、项目办、生态公益林办公室,局长外出时,主持局日常工作。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上报材料。
6、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7、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8、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9、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县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张承洲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参与局党组及局长办公会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负责林业生产、林业调查设计和规划、林业技术推广等工作。联系林业技术推广站、植树造林与科学技术股。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上报材料。
6、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7、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8、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9、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章明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参与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负责林木采伐、林政执法、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联系资源林政与野生动物保护股、林政管理工作站、林政稽查大队、林地申报办公室。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9、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会议集体研究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张微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参与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负责退耕还林工作。联系退耕还林办公室。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9、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会议集体研究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詹自清
职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参与局党组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
3、主持局纪检组工作。组织实施局党组会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的决定,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负责纪检监察、信访稳定工作等工作,监督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联系纪检监察信访室、兴林苗木花卉开发中心。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和依规定授权签发的其他文件。
6、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7、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8、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9、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0、受局党组及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王元昆
职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1、参与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负责县城绿化、林业产业化、扶贫等工作。联系园林所、花卉办。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9、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会议集体研究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胡宪周
职务: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1、参与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负责局机关管理、局办公室、财务审批、目标管理、工会、老干部、计划生育、林业苗木生产和营销、林业种苗执法、林业科学研究等工作。联系局办公室、财务股、会计核算站、工会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林业服务站、中心苗圃场、林业科学研究所。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9、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局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康绍权
职务: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1、参与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木林地评估等工作。联系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病站、林权管理中心、林木林地鉴定评估办公室。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9、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局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刘东银
职务: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局长
1、参与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主持森林公安局全面工作。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9、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局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雷冰
职务: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政委
1、参与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森林公安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及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负责森林公安局党务工作,分管森林防火。联系防火办。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和森林公安局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9、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局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谭刚
职务: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1、参加局领导班子(森林公安局班子)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向局班子会议或森林公安局班子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班子会议或森林公安局班子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普法宣传等工作、分管森林公安局林业案件查处等业务工作。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或森林公安局班子成员分工,协助局长或森林公安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或森林公安局班子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9、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班子和森林公安局班子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或局主要领导同志或森林公安局长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陈启忠
职务:园林所所长
1、参加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主持园林所全面工作。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王元昆同志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班子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9、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班子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或局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县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职权目录
姓名:李太友
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1、召集、主持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实行集体决策。
2、审定提交由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决策的议题。
3、组织、带领局班子成员实施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主持制定全县林业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组织推进全县林业工作,解决林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主持制定财务预、决算方案,重大收支计划调整方案和大额资金使用方案。对全县林业工作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5、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各自分工,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6、督促检查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及重要工作执行落实情况,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7、主持召开局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有权进行讲评,肯定成绩提出问题并提出希望。
8、审定签发以党组和局名义上报或对外的文件、林业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
9、对林业局上级单位、县委、县政府重要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措施等有关事项及局机关股室、局属二机构的请示进行批示。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向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股级干部调整意见。组织酝酿干部任免人选,指导制定干部调整方案。
12、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重要干部。
1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代表局党组向上级党组提名推荐干部任用人选。
14、受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委托处理其他事务的权力。
姓名:谭雁冰
职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1、参与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县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局日常工作,及时解决协调分管工作中的重大及难点问题。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负责党务政务、人事教育、林业项目、公益林管理、招商引资等工作。联系人事教育股、项目办、生态公益林办公室,局长外出时,主持局日常工作。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上报材料。
6、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7、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8、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9、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县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张承洲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参与局党组及局长办公会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负责林业生产、林业调查设计和规划、林业技术推广等工作。联系林业技术推广站、植树造林与科学技术股。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上报材料。
6、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7、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8、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9、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章明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参与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负责林木采伐、林政执法、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联系资源林政与野生动物保护股、林政管理工作站、林政稽查大队、林地申报办公室。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9、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会议集体研究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张微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参与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负责退耕还林工作。联系退耕还林办公室。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9、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会议集体研究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詹自清
职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参与局党组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
3、主持局纪检组工作。组织实施局党组会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的决定,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负责纪检监察、信访稳定工作等工作,监督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联系纪检监察信访室、兴林苗木花卉开发中心。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和依规定授权签发的其他文件。
6、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7、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8、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9、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0、受局党组及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王元昆
职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1、参与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负责县城绿化、林业产业化、扶贫等工作。联系园林所、花卉办。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9、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会议集体研究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胡宪周
职务: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1、参与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负责局机关管理、局办公室、财务审批、目标管理、工会、老干部、计划生育、林业苗木生产和营销、林业种苗执法、林业科学研究等工作。联系局办公室、财务股、会计核算站、工会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林业服务站、中心苗圃场、林业科学研究所。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9、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局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康绍权
职务: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1、参与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木林地评估等工作。联系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病站、林权管理中心、林木林地鉴定评估办公室。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9、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局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刘东银
职务: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局长
1、参与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主持森林公安局全面工作。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9、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局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雷冰
职务: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政委
1、参与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森林公安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及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负责森林公安局党务工作,分管森林防火。联系防火办。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局长和森林公安局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9、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及局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谭刚
职务: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1、参加局领导班子(森林公安局班子)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向局班子会议或森林公安局班子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班子会议或森林公安局班子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普法宣传等工作、分管森林公安局林业案件查处等业务工作。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或森林公安局班子成员分工,协助局长或森林公安局长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或森林公安局班子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9、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班子和森林公安局班子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或局主要领导同志或森林公安局长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
姓名:陈启忠
职务:园林所所长
1、参加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负责提交自己分管范围内需要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
3、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决定,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4、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工作,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5、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需发文的文件及各种材料。
6、主持园林所全面工作。
7、根据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协助王元昆同志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8、对事关全局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局班子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9、根据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以临机处置,并及时向局班子会议报告。
11、受局党组或局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处理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