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7-26
一是制定出台文件。制定出台《罗山县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督查对象、督查内容。以全国林地"一张图"为基础,全面推行遥感(遥感影像)等技术手段,在全县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二是加强领导。成立由局长李太友任组长的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森林督查工作,研究解决森林督查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森林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明确责任。为确保森林督查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五个工作组,分五个工作片区,分别进行森林督查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必须到现场核实验证,所有现地检查图班,检查人员应留存现地图像资料,做好书面记录并签字认可。四是强化沟通。实行专人负责调度、沟通,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规范资料移交。按时以文件形式上报自查、抽查成果和落实整改任务。每日向市林政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五是严厉查处。对自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执法部门查处。对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组织力量集中督办。森林公安机关要主动参与,提前介入,快侦快结。六是强化管理。涉密文件移交和使用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对不能按照工作要求,组织不力、进度迟缓、质量不高的小组,采取约谈制度;对造成工作延误或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通报。